敬爱的各位用户,感谢您选用欢圆航标推出的产品。
所有购买欢圆产品的用户均享受自购买日起一年内的保修服务,并享受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。
如有下列情形者,将不享有免费保修服务,维修时将收取材料成本及维修工时费用。为确保您的权益,请详细阅读以下各注意事项:
物理原因损坏的。
未按产品说明书规定安装、使用、存放,因而造成损坏的。
未经授权就进行维修的,私自更改(换)组件的。
超过承诺的保修期限的产品。
不可抗拒外因(如自然因素,雷击、地震等)造成损坏的。
续保时间
过保期产品付费维修后,将享受两个月的保修服务。
非过保期产品的付费维修后,将享受剩余期限的保修期。
自购买之日起,全保二年,保修五年。
自购买之日起,第一到第二年全保,免收维修费、材料费。
自购买之日起,第三到第五年保修,免收维修费。
发生以下情况之一,即不可享受全保:
人为破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。
不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使用的。
超过产品说明书标称参数进行使用造成的损坏。
未征得欢圆航标同意私自拆解产品的。
产品在客户处,因存储不当造成的损坏(产品存储应防潮,带电池的产品应定期充电)。
超过全保期限。
产品发生故障时,请客户协助欢圆航标售后服务人员,清晰描述现场情况及故障现象,必要时,请提供现场照片、故障产品照片,以便我们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。
欢圆航标售后服务部有义务向客户出示故障分析报告。
售后服务政策
航空障碍灯售后服务条款